Chee Weng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,并获准于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律师资格。在加入 LPPLAW 之前,他曾在顶级争议解决律所 Lee Hishammuddin Allen & Gledhill执业(隶属能源、基建与项目及国际仲裁业务组)。Leong Chee Weng经常代表客户处理马来西亚各级法院的复杂且高额的争议案件,并根据《2012年建筑业付款与裁决法令》(CIPAA 2012) 处理仲裁、调解及裁决事务。
Leong Chee Weng也经常受委托草拟与审查各类合同,并从法律与商业层面为客户提供实用和可行的建议。他所服务的客户涵盖众多行业,包括房地产开发商、制造商、外国国有企业、供应商与承包商等。
